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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建设合同书_菏泽网站建设 - 亿人通网络工作室

网站建设合同书_菏泽网站建设 - 亿人通网络工作室

网站建设合同书

编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菏泽亿人通网络工作室                                                 代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设计、制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网站设计、制作项目名称及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网站进行有关的设计和制作。网站设计、制作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网站的设计、制作,并参考甲方的意见和建议。网站内容由甲乙双方确定如下:

第一条资料的提供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提供网站设计、制作时制作网页所需的文字、图片及电子文件等资料,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3日内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未得到回复的,有权停止工作,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交付的时间

乙方应在收到资料后——————日内,完成网站的设计、制作。乙方应在甲方支付全部价款后的3日内,以纸介、磁盘或CD-ROM方式将工作成果交付给甲方或者上传至甲方指定网络服务器上。

如甲方变更设计要求,乙方有权延长交付时间。

第三条验收期限及标准

1、甲方在收到工作成果后,应在3日内完成对工作成果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以书面方式签收;甲方未书面签收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2、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应满足如下标准:(1)甲方可以通过任何上网的计算机访问这个网站。(2)主页无文字拼写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错误。(3)网络程序正常运行。

第四条价款的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订之日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价款的50%,即________元;验收之后3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余款,即________元。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使用网站,其中包括乙方免费赠送的产品或服务;该产品或服务不予以抵价,但如甲方不使用该产品或服务,视为自动放弃。

2、甲方委派__________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该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为_______________,如甲方变更联系人,应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在使用网站时,应遵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社会公共利益,特别地,应当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利用网站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制作的网站中包含有关色情、宗教、人种歧视、政治敏感问题等内容,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退还已收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网页制作等网站建设工作。

2、在履行合同时,乙方不得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

3、如有需要,乙方可将网站建设相关事项委托第三方进行,但乙方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利益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4、乙方有权在网站上标注乙方的名称,未经许可甲方不得更改;

5、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7、网站完成后,乙方应将网站的所有资料(网页、程序、数据结构、数据)及时交付给甲方。

8、验收合格后,如果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对网站进行修改,乙方可根据改动情况酌情优惠收取制作费。

9、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要求帮助甲方举办培训和技术咨询,具体的操作方式及费用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确认。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价款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返还上述费用。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政府禁令、罢工、现行生效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变更、自然灾害,火灾,爆炸,停电,通讯线路中断、他人蓄意破坏、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入侵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或政策调整、政府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行,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助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

1、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签订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

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与附件不一致的,以附件为准。

6、一方 变 更 通 讯 地 址 或 者 联 系 方 式 的,应 在 变 更 后 3日内 将 变 更 后 的 通 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 则 变 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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